范一飞: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依据和架构选择

作者|范一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16年第17期

近年来,数字货币热潮兴起,与之相关的一些底层技术,如区块链技术以及分布式记账方法,也显示出广阔应用前景。数字货币从理论走向现实,其必要性、可行性和安全性正在接受市场检验。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某些类数字货币在私人部门率先得到应用。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也正在积极研究探索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设计和关键技术。作为中央银行,应基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促进金融创新、契合技术演进路径等因素综合考量,逐步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对私人部门类数字货币的有效监管。

数字货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货币演进中包含很多有趣现象。最初的以物易物是一种完全去中心化安排。但由于这种情形下的供需双重耦合很难,交易效率极低,极大地限制了贸易开展,也无法进行价值统一衡量。在“市场”推动下,货币媒介随之出现,并从开始的实物货币逐步过渡到贵金属货币,再到金银货币,货币形态和价值越来越趋于稳定,媒介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实物货币、金银货币的发展经历了漫长历史,但因公信力问题,这类非中心化货币容易出现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现象。而随着国家法定货币的出现,人类才终于进入货币中心化时代。

纸币的出现是货币史上另一个巨大跨越。为解决金银货币存在的天然损耗、携带不便等问题,国家凭借公权力和公信力发行纸币替代实物货币。纸币一开始也锚定黄金或白银,以维持币值稳定和公众信心。后来人们发现纸币可以脱离金银而存在,于是纯信用货币出现,这是更为典型的中心化货币。纸币自身价值与票面价值相脱离,不仅节约了发行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大大促进贸易发展,货币政策操作亦自此成为可能。

进入21世纪,互联网技术大行其道,建立在互联网和数字加密技术基础之上的数字货币水到渠成。数字货币与纸币一样,本质上都属于纯信用货币,但数字货币可以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并能在更广泛的领域内以更高效率加以应用。从现有的一些类数字货币看,其背后都运行着去中心化机制,主要通过分布式记账方法建立信任体系。但这些类数字货币依然存在着与历史上私人货币一样的根本性缺陷:价值不稳,公信力不强,可接受范围有限,容易产生较大负外部性。因此,由中央银行推动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势在必然。央行数字货币以国家信用为保证,可以最大范围实现线上与线下同步应用,最大限度提升交易便利性和安全性。

法定数字货币的形态和运行框架

法定数字货币必然受到现有支付体系、信息技术的影响,但也需要与现有支付体系适当区分,以专注于自身服务领域,发挥其替代传统货币的功能。从理论上说,支付体系主要处理的是广义货币中的活期存款部分(M1-M0),而数字货币则主要属于现金(M0)范畴。任何一种货币都需有具体形态和携带方式,实物货币、金银货币或纸币如此,数字货币也不例外。数字货币的具体形态可以是一个来源于实体账户的数字,也可以是记于名下的一串由特定密码学与共识算法验证的数字。这些数字货币可以体现或携带于数字钱包中,而数字钱包又可以应用于移动终端、PC终端或卡基上。如果只是普通数字配上数字钱包,还只是电子货币;如果是加密数字存储于数字钱包并运行在特定数字货币网络中,这才是纯数字货币。电子货币的优点是形式简单,在现有支付体系下稍作变动即可完成;缺点是对账户体系依赖较大,防篡改能力较弱,KYC(了解客户,Know Your Customer)与AML(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成本较高。纯数字货币的优点是可以借鉴吸收当今各种类数字货币的先进技术,以更难篡改、更易线上和线下操作、可视性更强、渠道更为广泛的方式运行;缺点是需要构建一套全新生态系统,技术要求更高,体系运行维护难度较大。以上两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互补性,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可以择优使用以满足不同需求。

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行框架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可以有两种模式选择:一是由中央银行直接面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二是遵循传统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模式。第一种也是目前一些类数字货币的常用模式,在这种情形下,央行直接面对全社会提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维护服务。第二种仍采用现行纸币发行流通模式,即由中央银行将数字货币发行至商业银行业务库,商业银行受央行委托向公众提供法定数字货币存取等服务,并与中央银行一起维护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正常运行。我们倾向于第二种模式,原因很简单:一是更容易在现有货币运行框架下让法定数字货币逐步取代纸币,而不颠覆现有货币发行流通体系;二是可以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共同参与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流通,适当分散风险,加快服务创新,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技术关键和竞争优势

法定数字货币的安全运行必须依靠强大的技术支持,主要包括数字货币整体架构,以及由协议、数据格式、数字签名机制、数字钱包等要素共同构建的数字账本技术。

从当前行业发展情况看,私人部门推出的各种类数字货币主要运用区块链技术和加密技术,通过竞争性记账、公私钥签名验证的方法来保证体系运行的安全性。法定数字货币不同于私人部门类数字货币:后者去中心化;而前者必须中心化或部分中心化,以保证效率和安全。这一特点决定了法定数字货币必须在借鉴吸收私人部门类数字货币技术基础上进行持续创新和改造。例如,变扁平网络为层级架构,变公有链为联盟链,变竞争性记账为合作性记账,并让一些关键节点参与到记账体系中来。

法定数字货币赖以运行的另一大技术支柱是密码算法。从私人部门类数字货币运行情况看,正是基于严密的密码算法,使用私钥签名才能对账户进行操作,由此保护用户交易安全。但遗憾的是,由于私人类数字货币的匿名特点,我们经常会看到因私钥泄露导致货币资产被盗却难以追偿的情况发生。法定数字货币必须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既要通过密码学算法保证数字货币用户安全,又要通过技术手段建立可控匿名机制,实现一定条件下的可追溯,以进一步增强法定数字货币安全性。

法定数字货币必须接受公众和市场检验,只有被公众和市场接受的法定数字货币才有生命力,也才能真正实现对传统货币的替代。因此,法定数字货币从研发之日起就必须高度关注自身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包括市场公信力、支付便捷性、体系安全性、操作灵活性、应用场景多元化、系统高效性等。虽然法定数字货币天然具有法偿地位,在具备流通环境的条件下任何人、任何机构不得拒收。但如何科学决定并调控数字货币发行量以确保币值稳定,应成为中央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最重要的考量,也会日益成为不同货币当局在网络世界展开数字货币竞争的关键。

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法定数字货币会对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带来深刻影响,尤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更为深远。目前对这些影响还无法进行准确评估,但逻辑上可能出现几个结果:第一,货币结构发生变化,货币乘数增大;第二,实物货币需求持续下降,金融资产相互转换速度加快;第三,货币流通速度的可测量度有所提升,大数据分析的基础更为扎实,有利于更好地计算货币总量、分析货币结构;第四,降低KYC与AML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第五,提供高效的共享金融环境,驱动金融创新。

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体系还可能带来另一个重要变化,即更易引发金融脱媒,影响货币创造。由于数字货币使存款(M2-M0)向现金(M0)的转化变得十分便捷,金融恐慌和金融风险一旦产生也会加速传染,加剧对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破坏性。鉴于此,特定条件下必须设置适当机制加以限制。

当然,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体系的实际影响只有在其已经作为货币发行流通后才能真正为人们所知。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积极稳妥进行制度安排和宏观调控,以保证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最大化、负面冲击最小化。

将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引向深入

在周小川行长的关心和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一直高度关注数字货币发展,并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从2014年起就组织专家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队,并于2015年初进一步充实力量,对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框架、数字货币关键技术、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环境、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问题、数字货币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类数字货币的关系、国外数字货币的发行经验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人民银行的数字货币研发工作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内容包括加强内外部交流与合作、设立专门研究机构、进一步完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流通体系、加快法定数字货币原型构建、深入研究并尝试应用法定数字货币涉及的各类信息技术等。在这一进程中,我们将本着科学、严谨、开放的态度,积极探索、审慎实践,不排斥任何安全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也期待与社会各界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以共同推动中国法定数字货币早日成为现实,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 张 林)

results matching ""

    No results matching ""